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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来源:本站
 

  鲁教职处函〔2018〕24号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各高职院校有关部门:

  为贯彻《36365.com(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鲁教安字〔2018〕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36365.com(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2号)精神,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校结合落实《若干意见》和本地、本校实际一并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动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支持、指导中职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确保必要课时;各高职院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积极探索把安全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各职业院校要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特点,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心教育,全员育人、全程育人。

  二、强化学生实习安全管理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3号)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要认真梳理实习管理工作全过程,抓住关键环节,排查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要树立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要树立质量意识,选择合格及高水平的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

  各职业院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解决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实习过程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规范应急事件处理处置程序。建立健全学校、用人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社会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体系,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落实应急事件处理奖惩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

  三、加强实训实验安全管理

  各职业院校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训(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分层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学校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科学分析不同专业实训(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动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对实训(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理和控制。要深入开展各类实训(实验)室、实践基地及实训(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多方面措施,强化实训(实验)室安全风险监测管控措施,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讲实训(实验)室安全常识;建立实训(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训(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四、落实安全信息与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若干意见》中关于学校安全信息与事故报告的规定。职业院校发生的安全信息与事故,在按照文件规定上报相关部门的同时,要及时向我处报告。

                                                   36365.com职业教育处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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