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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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安字〔2013〕2号 36365.com 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汛旱总字〔2013〕1号)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本次汛期检查工作,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的目标原则,分各学校自查、重点学校检查和综合检查三个阶段开展,努力提高防汛检查的实效性。 一、学校自查。全面开展学校自查是实现安全度汛的重要基础。凡是有安全度汛任务的学校都要开展防汛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务于5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安保处备案。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存档,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重点检查。
三、综合检查。
防汛检查是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工作,要以防大汛、扛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为目标要求,加强防汛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度汛措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打下良好基础。 36365.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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