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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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安字〔2015〕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36365.com 2015年5月20日
山东省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山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安发〔2015〕16号文印发)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安全素养,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或请领导和专家做专题辅导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责任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每个市和每个学校至少组织一场专题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学习活动。要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和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的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掀起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热潮,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围绕汛期安全、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班级、进社团、进宿舍活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活动。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始终,使之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和“第九届全省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对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着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扩大覆盖受众面。 (三)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把活动与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安保处。 联系人:蒋海舰,联系电话:0531-51771926,传真:0531-51771938,邮箱:abc8690364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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