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指南 | ||
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指南 |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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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适用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发放程序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 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③高校于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分别对所属学校进行批复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⑤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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