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 ||
科学技术处 | ||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4日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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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科研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和人文社科研究发展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 3.负责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重大科学技术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负责全省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和教育系统学术期刊管理工作。 5.统筹协调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厅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统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 7.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8.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协调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 9.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知识产权、专利及版权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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