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敏:全面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
左敏:全面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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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敏同志在全省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 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7月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工作。刚才,临山同志宣读了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市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根据厅党组研究的意见,讲几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对社会征求意见的情况看,中小学不规范收费仍然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在深入分析、多次研究的基础上,报经省委同意,确定把规范中小学收费作为全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这项任务是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的上下联动、系统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全符合我省教育工作的实际,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规范中小学收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一)规范中小学收费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把教育摆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首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普及程度、普惠程度空前提高。但我们的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群众对教育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其中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就是教育违规收费行为。不规范收费已经成为影响行风、校风、师风、学风的重要因素,不仅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可以说收费不规范,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无从谈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规范中小学收费是树立教育教师良好形象的立足之本。教育是神圣的事业,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是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教育和教师的形象。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广大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但是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教育领域各种名目的不规范收费甚至乱收费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普遍,比较严重,极大地损害了教育行业的形象,玷污了教师职业的神圣。师无德不立,教无德不兴。我们一定要从树立教育教师良好形象的高度,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使教育行风更加清正,师德师风更加高尚,让教育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光荣事业,让教师真正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三)规范中小学收费是全省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教育事业承载着千万家庭对于美好未来的期盼,关系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群众关注度最高。教育系统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把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发扬整风精神,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尽管中小学违规收费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结果来看,都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教育风气。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扫除,力求见到实效。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一定要充分认识治理不规范收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标志性意义,统一思想,抓住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两规三禁” 全省教育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在紧张进行,要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内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切实做到两个规范,三个禁止。 (一)坚持项目标准公开,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教育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保障程度逐年提高。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全面免除了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免除了教科书费,国家还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并补助了生活费。与此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学校保留了一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并且规定了全省统一的项目和标准。这些项目和标准,是我们规范收费的基本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对现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取消和降低突破政策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规范后的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要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取范围、收费程序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落实“一科一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中小学教辅材料散乱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中小学违规收费的重点领域和重灾区。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五部委联合制定了“一科一辅”的教辅材料政策,要求各地严格在省定目录的范围之内组织推荐选用,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征订。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定并颁布了教辅材料目录,并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了配套练习册和寒暑假作业。应当说这项政策既考虑到了教辅材料对于学校教学的实际需要,也能够有效地保护群众的利益。但从实际情况看,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红利并未落到实处,违规制发教辅材料的情况仍然存在,教辅材料散乱仍然是教育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利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坚持从自身做起,从教育部门及所属教育机构做起,切实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管理,真正做到进校教辅“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规定,落实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选用推荐程序,严格发行渠道,坚持自愿原则,严肃查处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广大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规范使用教辅材料,杜绝违规发放教辅材料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在这方面省教育厅要带头抓好落实,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不允许向市、县和学校违规推荐教辅材料,也不允许搞与教辅材料相关的评奖等活动,各地如果发现类似行为和活动,要坚决拒绝,并向教育厅举报。通过公开承诺,彻底解决教辅材料散乱的突出问题。 (三)阳光招生,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和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要建立覆盖全体、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学区制度,推动学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新生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区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公开,通过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科学确定招生方式、规范招生入学程序,禁止择校收费。要积极探索公平公正,符合教育规律的高中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一律不得突破规定比例高收费招生。 (四)标本兼治,禁止学校和教师补课收费行为。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不仅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也会因利益驱使而败坏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与有偿补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了教师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处罚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和师德教育,提高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广大教师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积极响应省委的号召,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人人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向学校、向学生作出庄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无愧人民教师的荣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尊师重教”的表率,把教师的成长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关心教师、尊重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共同努力。 (五)加强监管,禁止中小学违规办班收费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不得以设立重点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要按程序报批,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收费政策和标准。 三、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规范中小学收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标本兼治,坚持不懈,彻底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应有成效,关键在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规范教育收费责任落到实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省教育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做好全省各地及各中小学校的监督管理,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迅速开展有关工作。要按责任归属,认真开展规范治理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对治理收费不力、“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的地区或学校,要公开曝光、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中小学收费不是短期行为,而是长期的纪律性约束和制度性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划清合规和违规收费界限,把教育收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要认真分析不规范收费的原因,对因资金保障不足引起的收费,在规范取消的同时,要逐级排查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把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来,上下一起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收费和保障经费“两条腿”都要走起来,做到“开前门、关后门、堵旁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要做到上下联动,综合施策,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收费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把规范利益、强化监督、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形成制度体系,确保制度科学规范、务实管用。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中小学收费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让所有学校和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要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批准文号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和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示,做到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政策法规依据的坚决不收,使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真查快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督查整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公示承诺、清理排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好群众举报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严格执行处罚程序,确保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适当。当前,要针对本地区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活动,集中力量查处公开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 同志们,教育是重大民生,规范中小学收费,是中央和省委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教育综合改革的进程,关系到教育整体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全省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齐抓共管,令行禁止,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以规范中小学收费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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