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同意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 | 发布机构: | |
索 引 号: | 0104-07-2016-000005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5年11月16日 |
鲁教外字〔2015〕5号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我厅组织专家对你校提交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议。按照专家评议意见,经研究,批准你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
该项目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并核发项目批准书编号后方可招生。项目招生须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希望你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审批事项实施办学,办学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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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