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分配方案 | 发布机构: | |
索 引 号: | 0104-06-2018-000014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23日 |
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管理办法,向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高校,每生每年补助10000元,根据各校每年度接受的学生数,现提出2018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共计1.2亿元。一是2016级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3000万元。山东师范大学493万元,曲阜师范大学486万元,聊城大学397万元,鲁东大学360万元,临沂大学424万元,青岛大学220万元,齐鲁师范学院200万元,潍坊学院200万元,泰山学院220万元。二是2017级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3000万元。山东师范大学482万元,曲阜师范大学496万元,聊城大学427万元,鲁东大学410万元,临沂大学353万元,青岛大学221万元,齐鲁师范学院200万元,潍坊学院200万元,泰山学院211万元。三是2018级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6000万元。青岛大学220万元,山东师范大学829万元,曲阜师范大学728万元,聊城大学650万元,鲁东大学480万元,临沂大学538万元,齐鲁师范学院326万元,潍坊学院347万元,泰山学院317万元,济南大学264万元,山东理工大学120万,滨州学院238万元,枣庄学院214万元,菏泽学院210万元,济宁学院219万元,德州学院200万元,山东女子学院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