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经费)资金分配方案 | 发布机构: | |
索 引 号: | 0104-06-2018-000040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05日 |
2018年省财政厅共安排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216万元。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1〕6号)规定,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奖励。2017年,我省各代表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得122个一等奖(其中高职50个,中职72个),按标准应拨付奖励经费1220万元(10万×122个);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产生166个一等奖(其中高职93个,中职73个),按标准应拨付奖励经费996万元(6万×166个),共计2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