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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山东扎实推进“3+1”教育综合改革
【大众日报】山东扎实推进“3+1”教育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来源:本站
 

□ 左 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要“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从调动校长、教师、学生三者的积极性入手,着力破解办学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学习为什么三个难题,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考虑改革的系统性、关联性和耦合性,系统设计,确定了“3+1”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思路。“3”即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1”即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2014年,我们用了将近一年时间进行深入调研,在认真总结各地试点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形成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了20余个配套文件,重点从课程教学、考试招生、教育评价、校长职级制试点、教师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办学、全社会参与监督等七个方面,全面启动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烟台、潍坊、威海、滨州4市获批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市为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省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改革总体格局。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制定《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积极开展试点,初步构建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体系。2015年教育部首次在地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广我省做法。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特色课程和实践课程,推进分层教学与选课走班。实施“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省17市均印发改革实施意见,137个县(市、区)已全部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教师真正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全省17市均出台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9市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建立多元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要素多元、形式多样、素质导向、程序科学的评价制度,探索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价,以规范办学、创新发展为标准评价学校,以师德和育人业绩为标准评价教师,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评价学生,将由管理部门单一评价改为社会多方参与评价。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3+1”教育综合改革,在山东最初是从职业教育开始的。职业教育改革成为山东整个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积累了经验、增添了信心。2012年底,在调研的基础上,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等3个纲领性文件,制定50余个配套文件和28项制度,涵盖招生考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经费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形成了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我们把人才的培养从中职到本科,从高职到本科,从中职到高职贯通起来,打破了职业教育只在中职的天花板,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试点院校已达81所、共计147个专业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主要推进教学标准与行业的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效对接,成立20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专业设置自主权全部下放到职业院校。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允许学校按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让更多的能工巧匠走进学校。逐步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出台9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组建9个省级职教集团、122个市级职教集团。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全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已覆盖15市,项目合作企业共计153家。
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2016年,我省把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为全省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制定13个配套文件,全面启动实施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督促高校健全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政决策机制,以尊重教育规律为原则的学术决策机制,以师生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以有效监督为目的的回避、公开机制。对高校实施分类管理。率先在全国推进省属高校转型发展,将省属高校确定为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三种发展类型,省财政投入6.5亿元重点建设5所应用基础型、15所应用型高校。在学科专业上,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对接,突出各学校的专业学科特色,逐渐解决学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问题。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理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依法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实行本科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度,63所省管公办本专科高校全部完成备案,在8所高校进行了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试点。实施“双一流”建设工程。立项建设32个一流学科,评审认定60个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0个培育建设专业(群)。推动科研院所与高校资源整合,完成省内燃机研究所并入山东交通学院、省化工研究院并入青岛科技大学工作。正式启动齐鲁工业大学等三所高校与省科学院等科研机构整合共建工作。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我省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出台《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零择校”。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实行等级录取或者“分数+等级”录取机制。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启动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行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学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选拔人才。健全春季高考“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考试模式,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2016年,选择9所本科高校实施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推进高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不断优化高考考试形式和内容。改进高考科目设置,自2014年起夏季高考调整为“3+综合”模式。推进夏季高考命题改革,不断扩大全国试卷使用范围,2015年起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四是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保障高考录取机会公平。实现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提高考生报考志愿满足率。春季高考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考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在全国率先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户籍限制。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取消6项鼓励性加分政策,保留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政策。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2个省财政困难县定向招生;争取国家支持,62个县(市、区)纳入全国部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政策实施范围。
  山东“3+1”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几年来,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进展,破除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教育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城乡、校际等差距不断缩小,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不断增强;教育保障切实加强,改革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教学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作者为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36365.com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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