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父母不用再担心我的未来。”来自滨州的李学武,今年在济南职业学院德国“双元制”机械设计班毕业,被济南一家德资企业选中,月薪近6000元。近年来,山东在职业教育方面制定50多个政策文件,建立30多项制度,涵盖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管理体制等,搭建起职业教育“立交桥”。
我省建立了“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春季高考报名人数从2012年的4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余万人;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其中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探索实施单独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录取模式。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目前试点本科专业点147个;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年均培养规模7.5万人。
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合作办学。建立校企对话制度,微软、惠普、联想、浪潮、甲骨文、西门子、中国电科集团第55所等国内外著名企业与我省职业院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每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支持经费25万元,迄今共遴选确定10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累计安排经费2500万元,试点培养学徒8000余名。组建9个省级职教集团和137个市级职教集团,遴选120个左右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推动每县(市)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实施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建设了25所省技能型高职特色名校,启动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目前,全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186所,其中有65所进入国家示范校创建行列;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3所。全省40%以上中职、半数以上高职成为省规范化学校、示范性学校或特色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