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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来源:本站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大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淄博市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个省级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5.1万。全市现有城镇普通中小学校310   所,在校生 418002人,在校教职工33249人。目前,全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率为58.62 %。保持持续稳定标准班额需增加班数1541个,其中:解决目前大班额问题需要增加班数764个,解决新增学龄人口需要增加的班数777个。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全面改薄、新型城镇化和计生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做到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彼此支撑。

  (二)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考虑学校布局与财力可能,准确把握学校需求,精准施策,防止政策碎片化,争取发挥最大综合效益。

  (三)突出重点,力补短板。以张店城区为中心,突出学校新建、改扩建和优质普通高中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化提升校舍等不可携带资源配置,满足标准班额需求。

  (四)分解责任,特事特办。强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协同参与,相互衔接,互为支撑。

  (五)稳步推进,分步实施。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将工作目标细化到每个项目、每个年度,确保项目规划高效管理,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分年度、分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创新学校办学模式,确保教育设施配套,严格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及时调整教师编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师资配置,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力度,到2017年解决全市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并保持持续稳定标准班额。

  四、方案规划

  方案坚持“五个一批”,即通过新建学校解决一批,通过改扩建学校盘活一批,通过师资增配补充一批,通过创新办学模式扶持一批,通过挖潜扩班和生源调剂兜底一批。规划的重点是新建、改扩建学校和师资增配。

  (一)改扩建学校规划。2015-2017年全市计划改扩建学校36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4所;新增校舍面积290809平方米,其中:小学99570平方米,初中126622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6000平方米,高中58617平方米;新增班数449个,其中小学145个,初中247个,九年一贯制学校20个,高中37个;新增学位数20961个,其中:小学6179个,初中12032个,九年一贯制学校900个,高中1850个;预计用地231亩,其中:小学197亩,初中33.6亩;投资额89693万元,其中:小学32741万元,初中34908万元,九年一贯制学校1600万元,高中20444万元。

  (二)新建学校规划。2015-2017年全市计划新建学校26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新增校舍面积637791平方米,其中小学176926平方米,初中116744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344121平方米;新增班数983个,其中:小学262个,初中136个,九年一贯制学校585个;新增学位数46015个,其中:小学11430个,初中680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27785个;预计用地1749亩,其中:小学512亩,初中288亩,九年一贯制学校949亩;投资额234813万元,其中:小学49575万元,初中56298万元,九年一贯制学校128940万元。

  (三)教职工需求规划。全市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补充教职工2271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施工、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各成员单位派驻人员,具体负责解决大班额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完善编制使用管理,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中小学建设规划立项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投入保障,落实解决大班额问题财政奖补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等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用地指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落实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制度和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规划部门负责审批中小学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规划。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金融支持。教育部门负责具体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省、市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落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

  (三)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政府经费投入主体责任,综合采用政府补贴、政策性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保障解决市属学校大班额问题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分年度班额控制数和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规划无法落实、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汇总表.xls

        2.2015—2017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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