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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推进解决“大班额”项目融资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贷款资金,解决我省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鲁财棚改〔2015〕15号)。

  《通知》明确我省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项目融资工作;国开行贷款期限暂定20年、农发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宽限期不超过项目建设期,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通知》对融资方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操作流程、融资项目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要求各市于12月22日前将项目融资需求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测算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并会同省教育厅做出具体批复;经各市政府授权,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作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购买服务主体,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意见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省财金公司联合各市项目公司按法定程序取得相应服务事项后,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办理项目贷款事宜并参与贷款资金监管,重点负责贷款本息收缴工作,定期向省财政厅和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和贷款资金发放、支付、还款情况等;各市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目前,各市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融资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测算、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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