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 ||
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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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高处函〔2018〕6号 各省属本科高校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安排,现启动我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 (一)项目类型。“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数量。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本着择优推荐、注重质量的原则,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项目,2018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前两年申报的平均数量(三类项目申报数量要统筹均衡,具体比例自行掌握)。我厅组织专家对高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网络报送。“国创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操作说明及功能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说明”。高校工作负责人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填报时间截止2018年5月11日。填报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行文(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档)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说明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情况。 (四)高校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国创计划”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比赛、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一)加强项目审核。高校推荐项目之前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严格项目信息填报审核把关,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推荐资格。“国创计划”项目立项后,除因工作调离、退休、毕业、退学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确需更换的要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备案(见附件)。 (二)加大立项支持。高校要制定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根据“国创计划”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度和成效等,按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的标准落实支持经费。 (三)加强过程监管。高校要通过平台按年度提交本校实施情况报告和管理情况汇总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要及时终止项目运行。严格项目结题审核,重点审核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成果的目标达成度。 联系人:刘晓文、郭念峰 联系电话:0531-81916530 81916679 电子邮箱:sdgjc1109@163.com 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 36365.com高教处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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