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勇做客省政府网谈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张志勇做客省政府网谈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5日 来源:本站
 

  山东省政府网:去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今后几年全省基础教育改革进行了系统规划和设计。请问,省教育厅都采取了哪些举措,让这些改革措施“落地”?

  张志勇: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勾画了未来几年全省基础教育改革的宏伟蓝图。为落实两办《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对两办文件部署的改革任务进行了认真学习,梳理出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任务点,据此研究20个配套文件,其中17个配套文件已经出台。通过这些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把文件精神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工作实际中。

  二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文件精神落实,推广典型经验。从调度情况看,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文件精神,都采取了许多切实举措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三是开展工作试点。从市、县、学校等不同层面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针对文件提出的课程教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力量办学体制改革和社会参与监督体制改革等任务,分别设立改革试验区,建立试验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机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

  山东省政府网: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校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改革活力。请问,我省在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张志勇:近年来,我们省在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方面采取了许多切实举措,主要体现在学校管理、招生、师资、课程等方面。在学校治理方面,扎实开展文件、会议、评估检查和审批清理活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厅会议精简70%,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活动精简73%,行政审批事项精简41%,有效减轻基层的负担,给学校更多自主办学的时间和空间。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在潍坊、青岛、烟台、威海、菏泽五市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让学校专心办学。特别是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扩大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评价权,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激励等方面的分配权,在内部机构设置、课程开发、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管理权。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由若干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联合开展招生培养、教学教研等工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在学校招生方面,义务教育学校自主完成招生工作,支持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在师资队伍方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强化县域统筹教师管理的基础上,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中小学校聘用和管理教师的主体作用得到增强。在课程建设方面,鼓励学校基于课程标准进行课程整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发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制度,在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给学生以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权。

  山东省政府网: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一个亮点就是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更是代表着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管理由“台前”走向“幕后”,更多地用评价、监测来推动教育发展。请介绍一下,在这方面都有哪些具体做法和打算?

  张志勇: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引导各级政府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育人观、成才观,保障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制定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将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指标,以及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因素均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从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建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教育教学的平台;从2012年委托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学生课业负担检测和公告,对监测结果连续靠后的市进行约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下列改革:一是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鼓励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自主发展;二是构建起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将教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树优、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和课业负担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政府制定和实施重要教育政策时,要听取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建立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家长和教师代表等参与评议学校工作机制,监督学校办学行为;六是“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等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总之,经过不断努力,我们将逐步建立起育人导向、多维综合的教育评价体系,社会参与、主体多元的监督机制。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
添加收藏 | 电子邮箱
主办单位:36365.com 36365.com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
备案号:鲁ICP备05007216号 中文域名:36365.com.政务
技术支持:山东省教育信息中心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