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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9日 来源:本站
 

  (2017年11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13日至1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东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山东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23个县,同时在对前四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14个县进行数据核查的基础上,抽取20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12个小组对4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29所(个),其中小学181所,初中156所,一贯制学校20所,完全中学2所,教学点65个,特教学校5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7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3102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山东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23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山东省2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x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137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199-0.645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53-0.534之间(详见表2)。

  表2 山东省137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x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山东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20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2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8分至9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山东省2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x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山东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山东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山东省今年提出申报的2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四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为宗旨,以“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为原则,优化资源供给,深化综合改革,强化督导评估,在前期114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最后23个县攻坚克难,按要求达标,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域覆盖。

  (一)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山东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一是明确政府责任。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推进任务。省、市、县三级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省上下形成了政府依法履职、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工作格局,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问题列入对各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共进行了6次专项督查。各市也将三项工作列入对所辖县综合考核,以及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在省级督导评估中,建立并完善了预查、评估、复查三轮督导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覆盖,保证了广泛性和连续性。建立信息化数据平台,提高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度。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标准关、程序关、整改关,以评促建,以督促改。通过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督促23个县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6亿元。

  (二)构架“一体两翼”,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聚焦本省实际问题,山东省提出以均衡发展为“主体”,以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为“两翼”的发展策略,努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大幅度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大教育投入。省级财政安排103亿元用于“全面改薄”工程和奖补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并对23个县安排5亿元的专项补助资金。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通过减免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建设成本15%左右。据统计,全省“全面改薄”工程、解决城镇大班额工程累计投入资金分别达到484亿元、1074亿元。其中,23个县投入283亿元,菏泽市牡丹区、曹县、聊城市东昌府区、冠县投入均在20亿元以上。潍坊市潍城区通过国家认定后,继续投入资金达11.6亿元。威海市文登区设置公用经费最低拨款额度,规模较小的初中和小学年均不低于50万元和35万元。二是统筹保障建设用地。山东省抓关键、出实招,通过单列指标、新增挖潜、盘活闲置、共建配套等多种措施,将解决教育用地作为“优先级”,予以全力保障。2016年省国土部门单列用地指标2万亩用于“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冠县按照特事快办的原则,用40天时间新增学校建设用地1500亩。枣庄市山亭区山地面积占70%,通过开山劈岭、坡地整平,新扩学校用地286亩。庆云县利用价值近2.5亿元的黄金商业用地170亩建设学校。三是改善办学条件。据统计,全省“全面改薄”工程建设校舍2100多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87亿元。解决城镇大班额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427所,新增教学班4.13万个,新增学位近190万个。本次受检的43个县从2014年至今,累计投入558亿元,新增校舍面积756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3.5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37.7亿元,新购置计算机34万台。高密市新建学校82所,城区学校扩增学位1.28万个,全面完成化解大班额任务。济南市市中区新增校舍面积43万平米,新增学位3万多个。乐陵市提前两年完成“全面改薄”任务。阳谷县实行责任追究制,实现建筑质量与竣工时间双保证。德州市陵城区用209天时间新建、改扩建学校73所,面积31.4万平方米。鄄城县实现了学校塑胶运动场地全覆盖。烟台市芝罘区中小学实现多媒体录播教室全覆盖。滨州市沾化区被确定为“全国常态化录播应用示范区”。莱芜市莱城区实现校车“村村通”、取暖全覆盖。目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面貌变化大,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三)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山东省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师编制岗位管理、加强教师补充交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创新管理模式,突破教师编制“瓶颈”。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每三年核编一次。对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核编,对教改任务重或育龄女教师多的学校按不超5%的比例适当增编。对于编制资源不足的,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用于教育。创新建立了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全省共列编1.88万个,用于满编超编又确需教师的岗位补充。结合小学科走教、师范生顶岗实习、“三支一扶”支教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科教师不足。各级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严格执行退一补一,有编即补。近三年,全省累计补充教师11.86万名,大多数都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聊城市东昌府区、冠县、莘县、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曹县等近三年通过各种方式招聘教师均超过1500人。东明县近两年事业编制用人计划1138个,其中用于教师招聘的1086个,占比为95.4%。惠民县设定临时周转编制396个。二是落实“县管校聘”,推动师资均衡配置。目前,“县管校聘”已在全省137个县全面推行,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轮岗交流提供了体制保障。两年来全省交流轮岗教师6.65万人,青岛、潍坊、淄博、滨州被列为国家级改革示范区。三是出台倾斜政策,补齐乡村教师短板。全省扎实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制定出台了倾斜农村、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计划3年培养1万名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每年安排1.4万名师范生到财政困难县实习支教。实施“两贴、两房、一体检、一荣誉、一特岗”等惠师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落实农村教师乡镇津补贴和交通补助,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58.24万平方米。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大大增加,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引不来”“待不住”的问题。乐陵市为农村教师“零利润”供餐、“零支付”入住公寓、“零票价”乘坐校车。宁津县建设教师公寓356套,配齐空调等生活设施。青岛市崂山区每年投入500万元实施农村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莱阳市单独为农村学区设置24个农村特级教师岗位。菏泽市定陶区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力度,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讲座,丰富了农村教师培训资源。平度市城区农村学校双向交流教师412名,建成教师周转房400套。莒县利用实时互动教育平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破解农村学校音美等薄弱学科师资短缺难题。

  (四)推进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山东省注重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大区域统筹力度,盘活存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质量。一是实施学区制改革,统筹共享优质资源。以学区为单位组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实行招生培养、教师资源、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育资源、家长资源“六个统筹”。目前,各地共建设1900多个学区,覆盖义务教育学校1.1万所、教学点1700个。成武县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19个学区。淄博市张店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高青县成立7个教育共同体。广饶县探索“城区组团+乡镇园区”模式。肥城市建成了“东西南北中”五大教育园区。平原县开展“教研员驻校办公、学区联片教研”活动。济南市市中区构建20个教育集团,以品牌学校带动薄弱校。二是推进结对帮扶,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建立县域“结对帮扶”网络,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将城乡学校结对,发挥城镇学校资源优势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目前,共结成4400多个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帮扶对子,基本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三是彰显特色立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地各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现代育人理念,结合自身人文历史、传统风格,开发校本课程,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校园文化特色。枣庄市薛城区着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校有特色,班班有精品。梁山县挖掘忠义、武术文化,形成县域特色。郓城县被授予全省首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鄄城县开发了“传统舜耕文化”等10余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阳谷县136处中小学均建立电子专递互动课堂。武城县举办了全国首届“心语滚动作文”教学观摩暨作文教学高峰论坛。济阳县推行“356”问题导学型学习模式。泰安市岱岳区大力实施“十美校园”创建活动。临沂市罗庄区开展自能高效课堂建设与研究。莒南县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特色办学的广泛开展,为学生营造了良好的文化育人环境。临邑县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校校建立科技社团。

  (五)构建帮扶机制,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山东省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制订政策,多措并举,努力保障特殊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一是构建立体网络,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设立了3200处留守儿童关爱室,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泰安市组织实施“万名教师家访万名学生”,把关爱送到了千家万户。泗水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示范县”。二是维护平等机会,关注随迁子女入学。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三是完善特教政策,关怀残疾少儿成长。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特殊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启动“康教结合”实验项目,开展康教结合课堂教学研究。枣庄市薛城区特殊群体学生实现入学“零障碍”、帮扶“一对一”。夏津县依托特教学校创办具有医疗资质的“康复医院”,建立医学检测评估及医学康复训练体系。四是完善资助体系,关心困难学生生活。全面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比例由8%扩大至15%,补助标准由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12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范围扩大至城乡寄宿生的30%,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全覆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43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

  部分受检县依然存在城区教育资源紧张,义务教育学校校额、班额偏大的问题。临沂市罗庄区、肥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菏泽市牡丹区、平度市3000人以上学校较多。临沂市罗庄区、菏泽市牡丹区、梁山县有学校规模超过6000人。临沂市罗庄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枣庄市薛城区、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东明县、武城县、平原县小学超过55人的班级较多。平原县、东明县、郓城县、临沂市罗庄区、夏津县、泰安市岱岳区初中超过60人的班级较多。平原县、东明县、临沂市罗庄区大量学校平均班额超过60人。有部分县小学、初中最大班额高达80人左右。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受检县普遍存在校舍面积、校园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未达到省定标准的问题。东明县、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莱芜市莱城区、莱阳市、淄博市张店区、济南市市中区、烟台市芝罘区、枣庄市薛城区、夏津县、莘县、莒县、菏泽市牡丹区面积缺口较大。淄博市张店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罗庄区、德州市陵城区、乐陵市、夏津县、武城县、莘县、冠县、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东明县、庆云县等均有个别学校功能室数量不足,有的学校设备设备尚未安装到位。滨州市沾化区、武城县、临邑县、平度市部分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学校图书复本率高,适度性偏低。部分县存在资源配置单项指标差异系数过大的现象,主要在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等指标上。其中德州市陵城区、聊城市东昌府区、冠县、淄博市张店区、武城县、东明县等问题严重。

  (三)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受检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短缺问题依然普遍存在。莱阳市、宁津县、泗水县、东明县、郓城县、菏泽市牡丹区学科教师缺口较多。高青县、梁山县、莒县、莱芜市莱城区、聊城市东昌府区、菏泽市定陶区、曹县、鄄城县也不同程度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受检县教师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教师老龄化严重,平度市、莱阳市、临邑县、鄄城县等问题相对严重。部分受检县近三年教师交流比例偏低,广饶县、夏津县、临沂市罗庄区、平原县、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校长和教师交流比例较低,交流效果不好,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优秀教师、名师在城乡学校还没有更为合理的分布。

  (四)教育教学管理尚需进一步规范

  部分县个别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不高。梁山县、德州市陵城区、夏津县、平原县、武城县、菏泽市定陶区、成武县、东明县等教育教学设备管理不规范,使用率偏低。泗水县、莒南县、乐陵市、冠县、郓城县部分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简陋,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学校内涵发展、校园文化建设也亟待加强。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山东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以及省级督导检查和市、县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要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二要足额征收相关义务教育的税费政策资金,专户管理,全部安排用于义务教育。三要加强经费统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要合理安排好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坚持“倾斜薄弱”的原则,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做好问题现状分析,将资金安排在最需要、最薄弱的学校和项目上。

  (二)进一步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要继续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建设工程,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和配备水平。一要做好人口变动预测,结合城镇化进程、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建立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二要继续做好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程,留足教育用地,做好学校网点布局,加快在建工程进度,用好城乡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三要进一步提高学校设施设备标准,在学校功能分区建设、附属设施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信息化和常规设备配备等方面,做好查遗补缺,全面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提升城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机制。要用好已有政策,科学制定计划,完善招聘方式,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优化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二要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要建设基地,丰富手段,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打造教师队伍合理梯队,发挥名优教师辐射和引领作用。要特别关注并拓宽乡村教师尤其是农村偏远教师的受训面,着力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三要进一步完善交流机制。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在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要强化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在津补贴、周转房、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体现差别化,增加吸引力,让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艰苦地区安心从教。

  (四)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保持工作机制不断,力度不减。一要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名校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推动区域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二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督导、评估、监测机制,提高督导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要树立督导权威,强化督导问责,狠抓问题整改,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政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考核依据。三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推动区域、城乡、校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为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夯实基础,实现义务教育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山东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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