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邑市等4县(市)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 ||
关于对昌邑市等4县(市)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来源:本站
|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和《36365.com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拟于2018年3月11日至20日对下列县(市)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并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具体名单如下: 潍坊市:昌邑市、寿光市、青州市、临朐县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9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