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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来源:本站
 

  鲁教厅办发〔2016〕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牵头制定了《山东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业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将《方案》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为加强信息沟通,请各市教育局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沟通联络工作,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请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联系人:崔升平,联系电话:0531-81916628,电子邮箱:csp@sdedu.gov.cn

                                                                             36365.com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山东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通过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通过实施高校科技扶贫,提升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资源共享;通过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以提高就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通过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

  实施教育扶贫“323”工程: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贫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贫困地区教师培训计划”等3项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教育发展水平,兜住教育扶贫底线;推动建设“城乡学校结对帮扶”“高校科技扶贫”等2个网络,调动教育优质资源参与扶贫行动,提升教育扶贫效果;构建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等3个体系,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确保教育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推进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依据《山东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2014-2018年)》,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有改薄需求的50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予以扶持,力争到2018年底,505所学校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全面改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资金分配重点向省级财政困难县倾斜,优先保障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面改薄”工作。2016-2018年三年总规划投资12.91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9.82亿元,规划建设校舍62.67万平方米,运动场88.43万平方米;设备购置类资金3.09亿元。2016年,规划投资7.22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4.96亿元,建设校舍34.02万平方米,运动场40.07万平方米;设备购置类资金2.26亿元。2017年,规划投资3.93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3.31亿元,建设校舍18.99万平方米,运动场37.97万平方米;设备购置类资金0.62亿元。2018年,规划投资1.76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1.55亿元,建设校舍面积9.65万平方米,运动场10.39万平方米;设备购置类资金0.21亿元。2019—2020年,结合国家、省级“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继续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每年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1次“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将505所项目学校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责任处室、单位:督导室、财务处、基教处,有关市教育局,列前者牵头,下同)

  (二)推进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加大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力度。2016-2018年在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左右,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适龄儿童入园率。2016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0所左右;2017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00所左右。2018年,完成幼儿园建设收尾工作,新建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2019-2020年,对现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的指导,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财务处,各市教育局)

  (三)推进贫困地区教师培训计划。实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校长教师培训工程,2016年对第四批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并为每所幼儿园培训2名骨干教师;2018年前,完成全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其中2016年完成培训任务的50%,2017年完成40%,2018年兜底完成。支持财政困难县开展教师培训,动员全省优秀教师志愿者组成支教团,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名师、名校长培养和特级教师选拔实行乡村学校计划单列。(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各市教育局)

  (四)构建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网络。引导城镇中小学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联建共建。2016年各市确定城镇与乡村1对1帮扶学校和具体帮扶形式、内容并组织实施;2017年帮扶活动在市域内全部推开,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2018年,各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2019-2020年,根据帮扶效果评估,调整帮扶结对对象,提升帮扶水平。(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师处,各市教育局)

  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合教研会议,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等活动,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科课程实施水平。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网络课堂,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017年实现结对帮扶学校全部优秀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学校管理帮扶。推进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结对帮扶学校每年至少互派1人挂职。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建设学校章程,提高管理水平。帮助受援学校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制定发展规划。2017年帮扶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章程全部制定完成。

  教师发展帮扶。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实现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培训教师,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提升教师学科技能和专业素养。每年至少开展1项联合课题研究。

  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办学实际,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改善受援学校硬件设施;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必要的教师指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构建高校科技扶贫支持网络。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技、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组织高校对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2016、2017、2018三年每年立项5至10个项目,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根据贫困地区不同的脱贫需求,组织全省高校相关领域专家服务团队,为农业生产、特色种养、农副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等领域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每年不少于10个团队,专家不少于50人次。(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有关高等学校)

  (六)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制定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对接和系统互联互通,抓好组织落实和管理服务,力争 2018年完成构建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2016年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优先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优先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2017年,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2018年,由省教育厅牵头对各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资助措施,巩固资助成效,确保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完成。(责任处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七)构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2016年,对在校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调查摸底,为每名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依托家长委员会,开展家教宣传、家长走访、讲座咨询等活动,多方位、多渠道向留守儿童父母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指导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专门建设或结合现有功能室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配备图书和阅览设施、计算机、亲情电话等,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等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2016年,50%以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2017年,留守儿童关爱室实现基本覆盖,2018年,所有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均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2019-2020年,根据关爱服务需要,改善设施设备条件。(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财务处,各市教育局)

  (八)构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能力。根据扶贫攻坚工作需要,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16年,各市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2017年达到80%以上,2018年达到90%以上,2019-2020年继续巩固提高。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开展招生。每年5月底前,各市、县(市、区)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征求就学意愿,引导他们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就读专业。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鼓励东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品牌骨干专业跨市招收西部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优质就业。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职业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就业档案,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就业创业教育,鼓励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创业,遴选优质就业岗位,组织贫困生专场招聘活动,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责任处室、单位:职教处,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抓落实,建立省、市、县、乡镇、学校五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汇聚合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有关处室参加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教育扶贫工作。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加强与同级扶贫办的沟通联络,会同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抓好各项数据的精准测算,形成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强大合力。(责任处室:人事处、“323”工程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各市教育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大省级教育经费统筹,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薄弱学校倾斜。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教育扶贫经费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处室:财务处、“323”工程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各市教育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考评”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作成效等。(责任处室:人事处、督导室、“323”工程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各市教育局)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着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323”工程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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