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处党支部以宪法精神指导和推动教育立法 | ||
政法处党支部以宪法精神指导和推动教育立法 |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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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政法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入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赵立辉主持会议。会议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宪法修正案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全面依法治教结合起来,与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今年《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要用宪法精神指导和推动教育立法,使教育立法成为高质量的立法。一是有高度。教育立法要贯彻和体现宪法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之中,发挥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二是有精度。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精细化立法,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使立法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三是有温度。把党和政府对学生健康与安全的关爱体现在立法之中,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期盼,在条文中体现法律的温情。四是有亮度。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使科技进步的成就体现在立法之中,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法规条文,使立法体现时代特点、山东特色。五是有速度。一年两部一类立法项目,既是教育立法的大好机遇,也是对我们的一次考验。我们要撸起袖子加油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审议时间,科学安排,倒排工期,环环相扣,紧抓不放,全力推进,确保两部条例顺利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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